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欧亚贸易网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辽宁省完成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2023年07月31日 14:15:28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      阅读量:8

分享:

辽宁省完成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税〔2020〕383号)、《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划转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管职责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税〔2020〕343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含委托审批单位)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图片

《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原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的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划转后其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以及收入分成和使用等政策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同时,《通知》还明确划转后三方各自的职责: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河道采砂权出让,依法认定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的金额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

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并缴入国库;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制度,并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的政策制定。

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可以实现税费同征收、同管理、同检查,能够有效降低征管成本,优化缴费服务,提高缴费便利度,从而推进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吸引更多企业到辽投资兴业。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欧亚贸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装备总站,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政策
[{"ID":"568","Title":"不得设置限制性门槛!福建十一部门发文:要支持和鼓励民企参与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OrderField":"Prev"},{"ID":"570","Title":"重磅文件!长江中下游砂石市场迎挑战——湖北将打造4 亿吨机制砂和6亿吨碎石年产能,1-2亿吨“剑指”长三角","OrderField":"Next"}] $item.OrderF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