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欧亚贸易网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济宁新建砂石骨料矿山须符合绿色标准

2023年07月28日 20:37:24           阅读量:14

分享:

济宁新建砂石骨料矿山须符合绿色标准

 

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骨料网讯,山东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办法,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确保到2020年,初步建立市、县、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全市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0%,关闭及废弃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0%。

为进一步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形成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格局,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办法,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

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新机制,加快在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等“新老问题”治理恢复,确保到2020年,初步建立市、县、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全市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0%,关闭及废弃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0%。

严格矿产开发准入,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落实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各类禁采区、限采区内不得设置采矿权,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绿色矿山准入条件。各采矿权人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制度,严禁未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违规开采行为。

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采矿权人落实年度治理任务,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向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情况,如实提交监测资料。有关部门建立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情况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矿山企业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申请手续和矿山企业信息社会公示抽检的重点审查内容。

全面加强政策支持,促进矿山环境治理。将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整合用于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治理后形成的新增耕地经认定后可按照补充耕地指标使用,纳入市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监管平台。矿地综合利用中产生的土地出让、土地整理(指标)收益优先用于废弃矿山治理。

探索开发式治理,开辟矿山治理新途径。统筹考虑矿产资源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优先完成“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来源: 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欧亚贸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装备总站,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政策
[{"ID":"321","Title":"砂石绿色矿山名单公示——广西发文促进绿色矿山建设","OrderField":"Prev"},{"ID":"323","Title":"砂石矿山修复变革——广西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OrderField":"Next"}] $item.OrderF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