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欧亚贸易网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完成起草,现集中征求意见

2023年08月07日 09:09:39           阅读量:37

分享: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完成起草,现集中征求意见

 

为了规范和引导团体标准工作有序发展,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实施一年多的基础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日前完成起草。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室)等有关部门发函,就该意见稿集中征求意见,要求于2017年6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据了解,《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分为5章,共43条,从团体标准的制定要求、团体标准的实施和应用、团体标准的监督等方面做出规定,并在附件中给出了团体标准的封面格式。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欧亚贸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装备总站,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政策
[{"ID":"1169","Title":"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摘录","OrderField":"Prev"},{"ID":"1171","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OrderField":"Next"}] $item.OrderF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