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欧亚贸易网 > 技术中心 > 所有分类

煤电钻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2026年03月06日 11:39:31      来源:济宁卓力工矿设备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5

分享:

 

煤电钻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煤电钻 主要责任人 综采维修钳工、综采维修电工
直接管理人员 综采队带班队长 监管人员 安监站安监员、机电队管理人员
管理标准 综采维修钳工在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责任措施

1、综采维修钳工在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打眼
2、综采维修电工使用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管理措施 带班队长监督机电维护员在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打眼;
带班队长对低压漏电保护装置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试验,确保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动作可靠。
监管措施 安监站安监员和生产技术部管理人员发现带班队长、综采维修钳工、综采维修电工未履行职责,应及时要求落实,并按照《安家岭一号井工矿处罚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欧亚贸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欧亚贸易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欧亚贸易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