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4日 14:31:04 来源:河南众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19
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通环罚字[2019]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骑岸镇东场村40组的一家劳动用品生产企业,因排放有机废气的环境违法行为,被罚款4.2万元。
违法企业名为南通佳尔杰劳护用品有限公司,被查出的环境违法事实主要包括:2019年7月30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的一条PU手套生产线正在生产,调桨工段的反应釜为敞开式,使用的原料为二甲基甲酰胺、名浆、树脂等有机物,却未设置塑料废气处理设备。对于企业安装塑料废气处理设备,可以有效避免环境污染问题。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认为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给予南通佳尔杰劳护用品有限公司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安装塑料废气处理设备减少行挥发性有机废物排放,同时罚款4.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