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9年12月18日公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同时废止。特高压简单介绍新版的承装(修、试)承试类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工机具设备选型指南。
取得一级承装(修、试)许可证,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相适应的,其所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分别拥有5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中申请一级许可证的,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三、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50人、30人和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分别不少于30人、15人和5人;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分别不少于60人、30人和20人,其中高压电工分别不少于30人、15人和10人。
四、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下列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1、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类许可证的,最近3年内应分别具有从事330(220)kV、110(66)kV、35kV以下10kV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安装活动业绩,且质量合格;在此期间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的年度工程结算收入分别不少于2亿元、1亿元和3000万元。
2、申请一级至三级承修类或承试类许可证的,最近2年均应分别具有从事330(220)kV、110(66)kV、35kV以下10kV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维修或试验活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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