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2个以上的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出资,不用验资到位。合伙企业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那么承担的就是责任;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就有两种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和“公司"有很多不同,其中的“股东"不叫“股东"叫“合伙人",所以需要的是“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此外合伙企业特别的地方在于不是固定的“公司章程"约定,而是很多都可以“友好协商"的“合伙协议"来约定,所以还需要各合伙人慎重再三签订的“合作协议"。像是公司有“法定代表人"来代表公司各种大小事,合伙企业里面叫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选哪个自然人或法人当执行者,这也是需要委托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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