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
(1)承包商应于现场施工前审慎核对施工面之状况, 如有任何妨碍正常施工者应先予适当之处理, 并通知设计师认可后方可施工。
(2)承包商于施工计划及施工大样图送审之前,应充份配合其外围之实际状况(如惟幕墙、钢墙或 RC结构体), 设计适当之构造来配合。
(3)需埋入混凝土或圬工构造部分之锚座, 应整合其安装之组合图说、样板及说明。
(4)泄爆窗(墙)应垂直且平整地装置于与邻接工作配合之适当定在线。
(5)外露连接件应准确地接合在一起形成紧密的节点;按提供穿孔与开口的封密料及接缝填料。因切割、焊接、研磨作业造成之损伤应加工修整, 重建加工修整之工件使无改正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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