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口剂卫生行政许可批件需报送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名称、的变更:
(1)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国有关部门或认可机构出具的相关文件。其中,因企业间的收购、合并而提出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的,也可以提供双方签订的收购或合并合同的复印件。文件需翻译成中文,中文译文应有的;
(2)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调整的,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出具的变更生产企业与变更前的生产企业同属于一个集团的文件;子公司为台港澳投资企业或外资投资企业的,可提供《中华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或《中华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后的复印件;
(3)涉及改变生产现场的,应提供变更后生产企业产品的卫生学检验报告。剂需提供三批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pH值和稳定性检验报告;器械应按《产品检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进口产品,必要时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和(或)抽样复验。
2、产品名称的变更:
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的,应在变更申请表中说明理由,并提供变更后的产品设计包装;进口产品外文名称不得变更。
3、申请其他可变更项目变更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文件。
4、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文件。
以上资料原件1份
什么是消字?消字号,外文名Consumer brand,是经地方门审核批准的卫生批号,格式为卫消证字第x号,不具备任何,且该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得其产品安全性备受质疑,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应该对"消"字产品做任何有的宣传。消字号的文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备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字号申请规定)
1、按照产品用途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产品,包括用于器械的高水平剂用器械剂和器械,皮肤黏股,生物指示物、效果化学指示物。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产品,包括除第类产品外的剂、器械化学指示物,以及带有标识的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第二类是风险程度较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除抗(抑)菌制物外的卫生用品。
同一个产品涉及不同类别时,应当以较高风险类别进行管理。
2、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不需要行政市批的第类第二类产品。
3、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在第类第二类产品上市前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负责。卫生安全评价合格的产品方可上市销售
产品责任单位是指依法承担因产品缺陷而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国产产品责任单位为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加工时,特指委托方;进口产品的责任单位为在华责任单位
4、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企业标准或质标准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情况其中,剂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带有火菌标识的物品包装物,抗(抑)菌朱剂还向括产品配方,消青器械还应当包括产品主要元器件、结构图。
消字号申请办理费用,报批过程中产品不需做及用药安全等实验,费用较低,在一到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获得批准上市。
中科院中科检测符合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实验室认定,在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内可从事消毒产品检验活动。检验报告包含结论,可用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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